最新目录

制度实施机制的行为动力学分析(2)

来源:航空动力学报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6-22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,制度主体包括上述分析的四类主体。《决定》指出: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

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,制度主体包括上述分析的四类主体。《决定》指出: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,带头维护制度权威,做制度执行的表率,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、严格执行制度、坚决维护制度。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,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,坚决杜绝做选择、搞变通、打折扣的现象。”[1]43这段论述实际上就是讲“制度实施”问题,其中包含“执行、遵守、监督”三个重要环节,涉及四类制度主体。“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”包含了制度制定主体、执行主体、监督主体和管辖主体,“全党全社会”主要是指制度管辖主体。本文主要讨论“制度实施”问题,所以着重分析“制度执行主体、管辖主体、监督主体”之间的博弈关系。

(三)制度实施中的博弈分析

制度实施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,涉及很多因素和关系。根据在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职能和作用不同,制度实施主体包含制度执行主体、监督主体和管辖主体。这样的划分是相对的,在具体的制度实施环境中,一个制度主体可以是单一身份,也可以是多种身份,例如,制度执行主体同时也是制度管辖主体,制度监督主体同时也是制度管辖主体,而有些人只具有制度管辖主体一种身份。制度制定主体在完成制定制度的任务之后,也要参与制度实施,其身份是制度管辖主体,也可以是制度执行主体或制度监督主体。通常认为,制度实施主要是制度执行主体的事,“制度执行力”主要是制度执行主体的能力,这是片面的。制度实施过程是制度执行主体、监督主体和管辖主体之间相互影响、相互作用的复杂博弈过程。制度实施的效果如何,取决于这三者的博弈关系和博弈结果。

制度实施是不同制度主体博弈的复杂过程。所谓“博弈”,是在社会活动中具有不同目的追求的人们,在遵循一定规则的基础上决策互动、行为互动的竞争过程。博弈的实质是行为竞争,而行为竞争的根本原因是博弈主体目的(利益追求)不同。在社会生活中,如果人们的目的是完全一致的,行为也就是完全一致的,相互之间就不会有竞争,也就不存在博弈,但这在社会现实中是不可能的,所以,博弈是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。从制度产生的根源来看,正是因为在社会活动中人们的目的和行为不一致,才需要制度来协调人们的行为。如果人们的目的和行为完全一致,制度本身也就不必要了。从理论原则上讲,一种制度制定出来之后,在实施过程中,要求相关制度主体自觉遵守制度,大家的目的和行为应保持一致,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、开展活动,从而取得显著成效,但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,在社会生活中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。制度主体都是具体的人,都有不同的个人目的和利益追求,不论是制度执行主体和监督主体,还是制度管辖主体,在制度实施过程中,他们的目的和行为不可能完全一致,总是存在差异的,在他们之间必然产生博弈。制度实施之所以很难,之所以存在很多问题和矛盾,根本原因就在这里。在制度建设中,把“制度实施”简单化是一个普遍问题。人们普遍认为,“制度实施”就是在制度制定出来之后,开展制度宣传教育,提出要求和号召,大家就会自觉遵守制度、按照制度办事,从而取得显著成效。客观事实不是这样,越是把“制度实施”简单化、理想化,后果越是不好。制度实施是不同制度主体之间博弈的复杂过程,分析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,重点要分析各种制度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。在制度实施过程中,制度执行主体、监督主体和管辖主体三者之间构成三种基本博弈关系,即执行主体与管辖主体之间、监督主体与执行主体之间、监督主体与管辖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。博弈是博弈主体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,而不是单向的关系。上述三种博弈关系中的双方是互动的,而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支配、强制关系。在制度实施具体过程中,制度执行主体、监督主体、管辖主体的目的和行为有时候是一致的,有时候是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的,三者之间产生复杂的博弈关系。当三者的目的和行为一致时,制度实施的效果就好;而当三者的目的和行为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冲突时,制度实施的效果就不好。

制度本身(原则、规则和程序)是“应然状态”(应该怎样做),而不是“实然状态”(实际怎样做),这两者之间不可能绝对一致,总会存在一定差距,但是“应然”规定着“实然”的方向。制度实施过程就是使“应然”转化为“实然”的过程,这个转化过程不是自然发生的,是需要制度主体的力量来推动的。“转化”和“实施”的效果如何,取决于制度主体力量的性质、方向和相互关系,这就是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主体的行为动力机制。在制度实施过程中,制度执行主体、监督主体、管辖主体形成三种力量,制度实施的效果取决于这三种力量的性质、强弱和相互关系,关键问题是它们之间形成的合力大小。三种力量的合力越大、制度实施效果越好,反之,制度实施效果越不好。从每种力量的内部构成来看,这三种力量都包含“动力、毅力、能力”。“动力”是“愿不愿”的问题,“毅力”是“敢不敢”的问题,“能力”是“会不会”的问题。对于制度执行主体来说,需要有执行制度的动力、毅力和能力(愿意执行、敢于执行、善于执行);对于制度监督主体来说,需要有制度监督的动力、毅力和能力(愿意监督、敢于监督、善于监督);对于制度管辖主体来说,要有遵守制度的动力、毅力和能力(愿意遵守、敢于遵守、善于遵守)。制度实施效果如何,取决于这些力量之间是否相互协调、相互支持。这些力量同时发挥作用,相互协调、相互支持,制度实施才能取得好的效果。

文章来源:《航空动力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hkdlxbzz.cn/qikandaodu/2021/0622/1375.html



上一篇: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重动力及其实现逻
下一篇:党内矛盾苏区党内政治文化生成的动力

航空动力学报投稿 | 航空动力学报编辑部| 航空动力学报版面费 | 航空动力学报论文发表 | 航空动力学报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9 《航空动力学报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